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新规密集出台 涉及面十分广泛

来源: 广州日报

进入8月,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安排,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新规密集出台。央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于8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明确信用类债券注册标准统一、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制度规则统一等要求。而就在8月6日,《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8月11日,央行宣布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债券违约规模就已接984亿元。从行业分布来看,2021年上半年,债券违约涉及的主体分布于15个行业,其中房地产和交通运输业的违约数量较多。有信用评级机构认为,下半年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仍将持续暴露,但整体可控。

将成为信用债市场管理的纲领文件

债券市场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已达29.3万亿元,占整个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23.7%,仅次于金融债券。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债市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问题。中金公司固收团队称,《意见》对此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痛点和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规范,而且涉及面十分广泛,将会成为信用债市场管理的纲领文件。

在监管层面,《意见》提出了诸多要求,以实现相关制度和监管的统一。比如,规定公开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相关标准应统一。非公开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机构应加强自律,行政部门依法监管和指导,相关标准也应统一。

同时,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制度规则分类趋同,允许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方式、具体种类和发行场所等,允许满足投资者适当要求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交易台、交易方式和风险管理工具等。

另外,统一信息披露要求。《意见》还提到要完善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安排,即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涉及各类债券品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反证券法的行为,依据《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

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

自去年末国企违约接连发生以来,信用债市场走向分化,且违约规模不断上升。据联合资信统计,2021年上半年,我国债券市场新增18家违约发行人,共涉及期违约债券59期,到期违约金额合计约778.97亿元,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意见》提到,禁止结构化发债、严惩逃废债行为等,以遏制信用债市场高风险点,加强风险防范管理。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认为,随着各方监管连续出手,评级机构面临较大的外部压力,对发行人评级可能趋于谨慎,给未来信用债市场带来一些不确定。部分主体评级虚高已是市场共识,评级从虚高逐步回归的过程可能会影响信用市场的重新定价。从中长期来看,对评级行业的整顿和示警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房地产和交通运输业债券违约数量居多

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债券违约规模就已接984亿元。从行业分布来看,2021年上半年,债券违约涉及的主体分布于15个行业,其中房地产和交通运输业的违约数量较多。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政策研究员黄胤英指出,从涉及违约的房企规模来看,2020年以来,特别是2021年上半年逐步向中型、大型房企蔓延。2021年7月,千亿级的大型房企——蓝光发展公司也形成实质违约。后期来看,仍要进一步警惕房企信用债风险。

对于下半年债券市场整体表现,国金证券预计,下半年信用违约高发的情况仍会延续。首先,下半年信用债到期回售规模为5.14万亿元左右,与上半年基本持,到期偿债压力较大。其次,民企内控问题严重,金融机构对民企保持规避态度。此外,部分僵尸国企盈利及流动问题突出,优胜劣汰尾部出清或将成为常态。

联合资信认为,下半年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仍将持续暴露,但整体可控;民营企业信用风险仍然较大;国有企业信用风险仍将持续暴露,需关注地方“弱国企”信用风险;城投企业信用水分化加剧,需关注弱资质,尤其是发达地区弱资质的城投企业信用风险;需适当关注房地产、建筑等行业中弱资质企业的信用风险。(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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