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儿童友好城市,这么选这么建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程晖

在钢筋混凝土堆砌的城市中,“以一米的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是城市散发的关怀与温暖。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举行发布会,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如何把握“儿童友好”的内涵?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儿童人口大国,根据最新的‘七普’数据,0~17周岁儿童约有2.98亿人。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说。

“儿童友好型城市”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第二届联合国人类居住大会上首次倡议提出,是指不论大中小城市还是社区,在公共事务中都应该给予儿童优先权,将儿童纳入决策体系中。该倡议在世界多国已形成共识共为,世界范围内38个国家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积极响应。目前,全世界已有多个城市加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如伦敦、慕尼黑、哥本哈根等。

“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22个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广大儿童健康茁壮成长,共享美好未来。”欧晓理谈到,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列入重大工程。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0%,城市正成为越来越多儿童成长发展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习惯于将儿童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带问题考虑,城市建设主要基于成年人群的活动模式、使用需求,面向儿童的服务供给、设施配备、空间规划等存在缺位,导致一些城市的孩子,缺的不是营养而是运动。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亿万家庭期盼孩子们成长得更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托育、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有更多“让孩子们跑起来”的公共空间,有更加安全舒心的成长和发展环境。我们的城市要让人民生活更美好,首先要对儿童更友好。

那么,如何理解“儿童友好”理念的内涵?

欧晓理谈到,主要是把握好“5个友好”维度。一是社会政策友好,就是要在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资源、规划城市建设中,坚持儿童优先、体现儿童视角、注重儿童参与。二是公共服务友好,就是要立足儿童成长发展实际需求,健全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普惠共享、优质均衡。三是权利保障友好,就是要关爱保护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构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织密兜牢儿童社会保障网。四是成长空间友好,就是要让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安全、便利、亲近自然,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五是发展环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人文环境。

如何解决目前的托育难入园难等现实问题?

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一些城市依然会面临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产生新的“入园难”。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那么,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级巡视员姜瑾谈到,学前教育是儿童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2010年以来,连续下发了两个重大文件,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做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明确了公益普惠的基本发展方向。各地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了一系列工程项目,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十年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快速提升。到2020年,全国幼儿园总数达到29.2万所,在园幼儿达到4818.3万人,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顺利实现了“十三五”的规划目标。

但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较多,总体看,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还不足,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的快速流动和城镇化推进,一些城市普惠性资源不足、布局不合理、幼儿园“大班额”等问题还会更加突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持续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来逐步进行化解。

姜瑾介绍,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制订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补齐学前教育资源短板,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在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方面,要着重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推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切实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幼儿园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和调整城市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努力满足就近入园需求。二是建设和管理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都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继续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继续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扩大资源,各地实施的幼儿园建设项目,将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街道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满足家长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要。

如何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相衔接?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已经纳入了国务院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指导意见》与新儿纲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贺连辉谈到,新儿纲规划了我国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是指导未来10年我国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新儿纲通篇贯穿儿童优先理念,将“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作为纲要基本原则之一,强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强调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强调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这与《指导意见》提出的儿童友好城市“五个友好”的内涵高度契合。

同时,新儿纲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相衔接,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提出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的目标,并相应提出了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积极参与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等策略措施。这与《指导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是一致的。

贺连辉谈到,下一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结合推进新儿纲实施,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新儿纲实施,以新儿纲实施的成效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是抓好宣传倡导,力争形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最广泛共识,凝聚最广泛力量。二是抓好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南》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出建设中国特色儿童友好城市的思考建议,为各地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参考,同时为后续开发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打好基础。三是抓好交流培训。继续支持指导地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有益探索,适时开展妇儿工委系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培训,同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四是抓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持续推进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夯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层基础,提高广大儿童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如何选如何建?

《指导意见》提到“十四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那么,试点建设有何考虑?

欧晓理谈到,我国不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工作基础条件各不相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革创新,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应该做好“两个坚持”。

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创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模式。为有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将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中选取改革意愿强、经济基础实、建设条件成熟的100个左右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先行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注重个性化探索、差异化建设路径和建设模式。另一方面又要注重提炼总结共性制度建设、标准构建成果,上升为全国性制度安排,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同时,还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药引子”作用,对建设成效突出的地方予以引导激励支持。

坚持系统观念,将儿童友好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市政建设、公共建筑等方面明确儿童空间、设施等“硬标准”,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提升服务质量“软标准”。创新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重点要规划建设提供儿童学习、游戏、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科技体验等寓教于乐的儿童活动场地设施,拓展亲近自然的户外空间,加强城市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要在坚持公益性定位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可以市场化的领域,参与开发和提供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项目,不断丰富扩大有效供给,既要让孩子享受得好,又要让家长承受得起。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既发挥好中央顶层设计、科学规划、统筹指导作用,又充分落实地方属地主体责任和主观能动性,着力推动《指导意见》落实落地,进一步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谈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的生活情况时常牵动着大家的心,是需要兜底保障的最弱势群体。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保障好这些特殊儿童群体的权利,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友好”,关系到每个孩子切身权益。民政部门将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推进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标签: 这么 100个 儿童 友好城市

精彩放送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