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来源: 大连日报

《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近日正式印发。通过9项正面清单和13项负面清单,大连自贸片区明确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政商交往9项正面清单,鼓励各部门及公职人员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让企业充分享受“放管服”改革的红利,包括:可以参加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外出考察调研、招商引资、项目申报、产品推介以及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公开商务活动,并按照党政机关有关差旅费规定的标准结清相关费用;鼓励公职人员与企业家正常交往;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等。

大连自贸片区政商交往13项负面清单,要求各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在与企业及其经营者交往中,要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包括:不得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摊派或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借贷资金,违规收受礼品等;除本人不得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补贴或其他好处外,还不得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挂名领薪、兼职取酬;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制定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区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行政管理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在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等。

为强化监督执行,大连自贸片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委应当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重点监督在政商交往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亲而不清”“清而不亲”各种行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倡树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郑鸿 刘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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