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数字经济推动就业的巨大潜力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数字经济发展蕴含着扩就业总量、优就业结构、提就业质量的巨大潜力,可以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数字经济推动就业潜力巨大。首先,数字经济作为集聚创新要素最多、应用前景最广、辐射带动作用最强的创新领域,能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充分就业容量。一方面,提升劳动生产率强化就业吸纳能力;另一方面,培育新动能创造新兴岗位新需求。既包括技术发展催生的技术密集型岗位,也包括产业数字化转型中释放出的新就业形态创造的新就业岗位。

其次,数字经济创造更公平的就业机会。数字经济可以推进不同群体的就业增收,有力提升社会发展普惠性。数字经济发展不仅创造了大量包容性灵活性岗位,大大降低了对于从业者工作时间、地点、技能的约束,降低了就业门槛;而且通过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生产效率的全面提升,有力地提升了从业者劳动报酬水平。既让高技能人才实现了知识的高效价值转换,也让农民工、去产能工人等享受到更为充分的劳动回报。

再次,数字经济创造更持久的就业能力。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为人们增加短期就业机会,而且提升了人们的资源可得性,使其能够通过在线化、便捷化的方式获取订单、接受培训、对接资源等,提升长期能力。如农民群体通过电商、在线旅游等渠道,展现并宣传本地的特色商品及自然文化资源,带动了乡村旅游、餐饮及民宿等产业的发展。从平台角度看,出于服务供给稳定性、质量性的要求,也会建立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与职业晋升体系,推动人力资本的长期提升。

同时,数字经济促就业也面临一系列挑战,包括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制度创新亟待推进,数字经济带来的就业替代风险和结构性失业问题。

未来,要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拉动就业的巨大潜力,以高质量发展带动高质量就业,以高质量就业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就业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全体劳动者应保尽保。一方面推动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第三类劳动者”的身份认定机制,健全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特点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推进多元共治,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

二是要在更高质量发展中推进更充分就业。数字经济虽然会对部分低技能岗位构成替代作用,但会在更高价值链释放更多新岗位,应加快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培训链创新融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岗位人才供给适配互促。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和升级,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在乡村振兴中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推动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推进产业链延链强链中打造就业新增长点。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在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中进一步释放就业吸纳潜力。

三是推动劳动者技能结构数字化升级。加快培养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知识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推动数字经济人才供给结构优化。一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以推动数字经济创新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导向,构建跨领域、跨学科、跨平台的学科格局;二是推动职业教育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院校布局、专业安排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三是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打造公共学习平台,开发“数字通识课程”,以全民数字素养的有效提升支撑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关乐宁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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