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低、规模小 我国亟需打造科技领军涉农企业

来源: 光明网

光明网讯(记者 宋雅娟 张蕃) 11月19日,在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论坛发布会上,《2021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重磅发布,该报告以中国上市涉农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信息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构建了包括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环境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的中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该指标体系,对2020年中国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涉农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了科学评价。

报告结果显示,中国涉农企业正在努力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但总体来说,创新能力仍然偏低、规模偏小,缺乏科技领军企业。以2019年为基期,计算得到2020年350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平均得分47.25(满分:100分),相比2019年(46.85)略有提升,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上市涉农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平均为2.60%,而全行业平均为5.22%,上市涉农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为8.10%,而全行业平均为14.33%,上市涉农企业与全行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塑农业科技创新版图,让涉农企业领军企业成为中国农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实现的生力军,亟需突破机制障碍,培育涉农领军人才,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加快在种子、动植保、农机装备等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为此,提出四条具体建议:一是鼓励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科技领军头部企业;二是建议设立科技领军企业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一些创新成长型好的涉农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三是通过创新机制体制,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机制,建立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双向”人才流动机制,打破科企间资源整合障碍,拓展科企合作深度;四是持续优化涉农企业创新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种业领域,继续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改革,完善中介机构对成果价值评估和利益分配的评价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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