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数据要素改革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来源: 光明网

数字化是最鲜明的时代特征之一,正深刻重塑人类社会,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重塑,引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重要领域深刻变革,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当今,以数字中国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以数字政府改革驱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数字化发展,所产生的高质量海量数据成为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国家的战略性资产和关键生产要素,广东、北京、上海、浙江、贵州等地推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和实践经验。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思路和整体目标

在新时代条件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从国家战略最高层面考虑,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数字化规律,立足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大前提来谋划数字化发展,立足国内国际大循环来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数据主权,牢牢掌握国家制信息权,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治理与市场化利用之路。

其整体目标是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要抓手,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价值交换和价值实现的全链条,培育“统一、开放、法治、安全、高效”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促进数据要素流动规范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全面赋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

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

全面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是一场涉及面广、兼具根本性和全局性影响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据要素市场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供需结构不匹配、主体结构不平衡、层级结构不协调等问题,制约着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二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亟需法治支撑。地方立法权限不足且适用范围有限而中央层面数据产权、交易、流通、监管等基础性法规制度尚未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数字服务、数字治理的基本规则仍不完善。三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建设亟待提高。市场主体对数据要素及全面数字化发展的理解仍存在一些误区,数字化能力仍需提升。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五大方向先行先试

(一)在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上先行先试。数据要素因非排他性、非竞用性而具有鲜明的集体共有属性,不同于其他生产要素因强排他性而具有私有属性。一要确立数据要素共有产权,坚持“汗水原则”,让参与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各环节的市场主体获得制度性数据共有权益,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获得感。二要保护市场主体的数据共有权益,坚持“价值共创、利益均衡、责任共担”原则,引导和规范各类主体间建立“数据要素场景化利用共同体”,其中数据要素的所有权、占有权、处置权归共同体,收益权归市场主体,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促进各类数据融合与价值实现。三要提升各类主体的数字素养、数据治理与利用能力,培育合格的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四要鼓励全社会资本在产业数字化转型、数据产业化发展和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场景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五要坚决打击数据垄断、数据欺诈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个人隐私权益和企业商业秘密。

(二)在完善统一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上先行先试。好的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好的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一要以“整体性治理”优化顶层设计,理顺“中央管总、省级统筹、市县创新”的权责分工,明确中央层面数据要素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中央与地方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地方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力度。二要以“数字化治理”重塑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力结构与功能配置和边界划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大规模跨界互动、平台协作与价值协同。三要以“源头性治理”压实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对数据治理的主体责任,设立首席数据官,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编制职能数据责任清单,强化数据源头治理。

(三)在健全公平公正的数据要素市场法治体系上先行先试。按照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配套法律法规,健全数据产权、数据治理、共享开放、融合应用、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率先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落实数据分级分类标准,深化数据要素统计核算试点推广,促进数据要素安全高效有序流动。建立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严格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执法。

(四)在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体系上先行先试。市场化配置一般涉及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等四个关键环节,当前数据要素市场的生产和消费环节旺盛,而分配和流通环节“结构性梗阻”,有效的市场化配置需要发挥政府行政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志愿机制的比较优势。一要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结构,其中“一级数据要素市场”是以政府行政机制为主,构建权威高效的公共数据管理机制,统筹配置公共数据和准公共数据,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融合生态建设;“二级数据要素市场”是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鼓励社会数据入场交易,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交易规则和中介服务,满足主体多样性和高质量用数需求。二要构建三大数据要素市场枢纽。统筹能源网和算力网建设布局,推动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可信流通网络。建设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数据运营机构,负责市场主体准入、评级、认证、退出管理,统筹公共数据运营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及数据生态建设。建设各类数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入场交易。三要建立分类分级数据经纪人资质管理体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主和“数据矿主”开展领域场景化数据利用,为数据要素交易提供行业特性和领域需求的数据经纪服务,培育和丰富数据中介服务生态,支撑数据要素市场有序运行。

(五)在深化数据要素全面赋能数字化发展和促进国内国外“双循环”上先行先试。一要以场景创新为牵引,加快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实现全域数字要素赋能。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据产业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二要赋能区域协调发展,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环渤海经济圈、成渝经济圈、中部经济圈等,率先打造若干区域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三要适时将北京、上海、广东打造成为国内数据要素大循环的核心枢纽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点,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合作框架下,深度参与数据要素跨境流动规则制定,维护数据主权,建立以跨境监管沙盒为基础的“数据海关”,打造可信数字空间,促进数据要素国内国际双循环。

作者:傅建平(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

标签: 市场建设 优化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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