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收购案罗生门:金阁楼公司代理人称设备电路有问题 谁说的是真的?

来源: 中国网财经

9月10日,浙数文化发布公告拟投入资金4.7亿元完成对北京金阁楼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下称金阁楼公司)的全资收购和后续增资,其中0.998亿元为股权收购款,3.702亿元为后期增资款用于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等用途。

据浙数文化发布的公告显示,金阁楼公司的主要资产便是位于北京益园文创产业园的1000 个机柜的数据机房。在浙数文化的公告中,这些数据机房已有不少投产运营。不过,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在9月10日浙数文化收购公告发布当天,记者发现金阁楼公司还涉及一起开庭案件。在浙数文化发布收购公告的数天后,9月18日北京一家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商业纠纷案件。此案的原告为南通某建设公司,被告方分别为金阁楼公司和北京某研究所下属国企。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也把金阁楼公司大数据机房的真假虚实首次放到台面,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全程观看了此次庭审。

此次庭审原被告双方均是委托律师出庭,庭审中原告被告的双方代理人围绕金阁楼数据中心建设费用的结算问题展开交锋,其中两名被告金阁楼公司和北京某研究所下属国企共同委托了律师。庭审进行一半时,金阁楼公司代理人要求原告赔偿其未能按期竣工而给金阁楼公司造成的运营损失,并当庭提供了一份同行业企业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数据托管合同价格,以期作为赔偿金额的依据。

此时审判长问,为何不直接提供金阁楼公司与客户的合同?金阁楼公司的代理人称,“我们的设备因为有电路的问题,现在不好租,是这么个情况....所以没有符合市场价格的...”审判长再问,“为何不提供本案涉及设备的价格?”此时审判长加重了语态问道,“现在没租出去?”金阁楼公司代理人就此回复为:“对,现在没租出去,一直空着”。

如果按照金阁楼公司律师在9月18日庭审中所说,金阁楼在益园的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是“因为电路原因.....现在没有租出去,一直空着”,故而没有向审判长提供该公司与客户就数据服务签订的合同,只能从同行业兄弟公司找来合同作为要求赔偿的证据。

而浙数文化在9月10日的收购公告中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番说法,在涉及金阁楼公司数据中心的现时业务描述时,浙数文化作此公告:

“金阁楼主要业务系数据中心运营和维护,目前运营北京益园工业园区内功耗3KW 的 1,000 个机柜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一期项目土地和厂房为租赁性质,目前情况正常,建设的 1000 个机柜已投入运营。且金阁楼已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约 500 个机柜提供客户租赁使用。金阁楼在北京益园工业园区还规划设计了 2,250 个平均功耗 4.5KW 机柜的二期项目,设计院已完成了初勘和改造方案设计,技术上已具备建设可行性”。

那么,谁说的是真的?抑或另有隐情?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认为,其中可能存在三种可能,一是机柜建设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投入使用,那么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的可能;二是机柜存在质量瑕疵,对实际使用影响不是很大,但确实影响对外出租;三是机柜可能质量没问题,可能只是为了打官司而采取的策略。

作为此次收购的直接方,浙数文化下属子公司富春云公司在回复记者的书面采访时表示,“公司对该收购事项目前还处于尽调阶段,还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前期已进行了公告,后续将严格按照信披规定,及时公告项目收购情况”。记者拨打被收购方金阁楼公司的工商登记电话,接电话者称打错了,随即电话被挂断。记者又尝试联系此案金阁楼公司的代理律师,但到记者截稿时亦未获回复。

从浙数文化收购公告在到这次庭审,两者内容均是围绕金阁楼公司核心资产虚实展开。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浙数文化有没有在9月10日的公告中做出带有虚假内容的陈述?针对此问题,浙数文化和其子公司富春云公司沉默不语,未作回复。 (记者正分 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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