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扣非三年累亏2亿短债承压 净利起伏不定陷入亏损

来源: 长江商报

面对龙泉股份年报中的诸多问题,深交所发出了监管函。

5月5日,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002671.SZ)就亏损的原因、商誉以及关联交易等8点疑问,书面说明情况。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龙泉股份2019年扭亏为盈,但2020年却再度亏损达9005.1万元。而且,公司扣非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为负,合计亏损2亿元。

不仅如此,2020年年末,龙泉股份的货资金达3.76亿元,但短期借款达4.24亿元,还债压力巨大。2021年一季度,公司货资金为2.69亿元,短期借款3.8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龙泉股份购买了新峰管业100%股权,形成商誉2.09亿元。在完成对赌后,新峰管业业绩变脸,2019年净利润下降至1587.52万元,同比下降87.41%。

2020年,新峰管业直接亏损1760.71万元。然而,龙泉股份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净利起伏不定陷入亏损

龙泉股份是国内较早开始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的企业之一,多年来,公司稳居我国PCCP行业第一集团行列。

自2012年上市后,龙泉股份业绩一度连续两年高速增长,2014年达到顶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2.95亿元、1.65亿元。

但2015年开始,龙泉股份净利润起伏不定,并陷入亏损。2015年至2019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571.57万元、3002.35万元、5358.33万元、-9461.53万元和719.11万元。而且,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9191.96万元、-1195.56万元。

日,龙泉股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亿元,同比下降2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9005.1万元,由盈转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净亏损9596.2万元。三年来,公司扣非净利润合计亏损2亿元。

龙泉股份表示,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经营环节均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同时受国外疫情影响,公司子公司新峰管业生产所需的部分进口原材料无法准时到货,影响了订单交付;因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延期复工,疫情停工期间公司大部分生产基地无法组织正常生产。

同时,龙泉股份认为,下游一些水利、石化和核电建设项目的复工时间也因疫情原因而推迟,致使公司部分在手订单无法按时供货。从而导致了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降幅,直接影响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

2020年年报显示,龙泉股份发生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分别为4325.89万元、1.9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48%、上升21.67%。

同时,龙泉股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53亿元,同比增长30.71%,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的22.57%。

让龙泉股份压力更大的是,2020年公司的货资金达3.76亿元,但短期借款达4.24亿元,还债压力巨大。此外,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达1871.07万元。

2021年一季度,龙泉股份的货资金为2.69亿元,短期借款3.8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38.19万元。

5月5日,深交所向龙泉股份下发2020年报问询函,并对其亏损的原因、商誉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了8点疑问,要求书面说明,并于5月14日前报送说明材料。

将子公司出售给关联方被问询

巨亏、短债压力大已成事实,不过,龙泉股份收购的子公司达标后业绩翻脸,公司却未计提商誉,让人摸不着头脑。

2016年,龙泉股份购买了新峰管业100%股权,形成商誉2.09亿元。2015年至2018年,新峰管业业绩承诺完成率达143.12%。

不过,业绩承诺期后,新峰管业便业绩变脸,2019年新峰管业净利润下降至1587.52万元,同比下降87.41%。

2020年,新峰管业直接亏损1760.71万元,但龙泉股份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说明新峰管业2020年出现亏损的原因,及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趋势,并结合新峰管业2019年、2020年业绩情况说明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合理,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

深交所还发现,龙泉股份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共有2笔,账面余额合计 8213.9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701.01万元。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和形成原因、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及减值计提的充分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2020年龙泉股份存在5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资金往来,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资金往来发生原因,回款情况等,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同时,龙泉股份将全资子公司出售给关联方受到深交所关注。

2020年,龙泉股份将公司持有的湖北大华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建华控股,交易价格为湖北大华的评估值约1.36亿元。2020年年报显示,上述交易产生投资收益1188.18万元。

公告显示,湖北大华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业务和管道防腐相关业务,而龙泉股份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泽泉防腐保温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从事防腐、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详细说明2020年转让湖北大华股权的原因及必要,并说明有关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措施与解决结果。同时,要求公司披露本次交易的具体评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长江商报记者 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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