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上市正“火速”推进 监管政策影响引关注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蚂蚁集团上市正“火速”推进。根据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审议公告显示,蚂蚁集团将于9月18日首发上会。日前,上交所网站发布了蚂蚁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多份相关文件,披露了其核心业务板块的发展情况。数据显示,三大业务之一的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已经成为蚂蚁集团最大的营收来源,而其微贷业务营收也超过了支付业务。值得关注的是,蚂蚁集团上市恰逢多项监管新规发布,这些新规是否会对蚂蚁集团的业务发展和竞争力产生影响也引发市场关注。

微贷科技业务营收超支付业务

7月20日,蚂蚁集团宣布启动“A+H”上市计划。8月25日,蚂蚁集团向上交所科创板、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迈出关键一步。9月9日,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审议公告显示,蚂蚁集团科创板IPO将于9月18日首发上会。从IPO受理到正式上会,蚂蚁集团科创板审核全程仅用时25天。

盈利能力方面,2017年、2018年、2019年,蚂蚁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3.96亿元、857.22亿元、1206.18亿元。今年前6个月,蚂蚁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25.28亿元,净赚212.34亿元。

作为支付宝的母公司,蚂蚁集团历经16年发展,从支付出发,其业务不断扩展。根据招股书,蚂蚁集团定位为“中国领先的数字支付提供商和领先的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其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以及创新业务及其他。

从收入结构看,三大业务之一的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微贷科技、理财科技、保险科技平台)已经成为蚂蚁集团最大的营收来源,超过了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业务板块。

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中,蚂蚁集团微贷业务的营收增长增速明显。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主要按照金融机构等合作伙伴相应获得利息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收取技术服务费,因此该收入与公司平台促成的消费信贷及小微经营者信贷余额相关。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戴志锋表示,阿里巴巴及蚂蚁集团丰富的支付场景及支付宝APP积累活跃用户数为微贷业务提供了客户来源,长期积累的对客户的洞察能力能够帮助平台精准识别目标客户,提升用户的转化率。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微贷科技平台营收285.86亿元,占到总业务构成的39.41%,超过营收260亿元占比、占比35.86%的支付业务。

强调“科技”属性

创新能力关乎发展前景

蚂蚁集团旗下的“支付宝”“花呗”等金融性质的产品最被大众所知。不过,蚂蚁集团近年来也更多强调“科技”属性,超过了其“金融”属性。今年3月,蚂蚁金服宣布,支付宝将正式升级为数字生活开放平台,未来3年携手5万服务商,通过开放平台战略、数字经营赋能,帮助线下4000万商家实现数字化升级。6月,蚂蚁金服正式启用新名“蚂蚁集团”。

在回复科创板IPO问询时,蚂蚁集团展示了其多个创新技术。蚂蚁集团称,由于公司的蚂蚁链技术服务、金融云技术服务等涉及的相关技术均属于业内较为创新的技术应用,且行业整体对该等新技术的商业化模式(包括具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收入模式等)仍在探索早期,因此该业务板块目前尚无行业内成熟的可比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车宁表示,从上市角度来看,相比金融等传统行业,科技公司往往在资本市场能够获得更高估值,强调科技未来将更有竞争力。同时,转向科技、经营场景也符合国家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

“事实上,阿里集团创新和发展的真正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对数据的开发和使用。依托海量用户的沉淀数据,进行千人千面的算法推荐,收取流量费用,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转到蚂蚁,其微贷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就是数据价值的体现,以后还可能覆盖更多场景。上市后,蚂蚁集团的发展前景,仍在于其是否能够持续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蚂蚁金服》作者、北京看懂研究院研究员由曦说。

监管新规频出 影响几何引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蚂蚁集团上市恰逢央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等金融领域政策新规密集发布。

对于新规是否会对蚂蚁集团的业务发展和竞争力产生较大影响,在上交所披露的蚂蚁集团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针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金控准入管理”等政策新规,蚂蚁集团表示,相关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可能增加公司的合规难度和提高合规成本,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蚂蚁集团表示,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集团此前提交的招股书还提到,尽管公司有前述计划,公司仍可能需要根据届时正式出台的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具体要求就该等计划做相应调整。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蚂蚁集团以全资子公司申请金控公司,这种“小金控”模式更符合业务实际。将科技与金融板块分类,也有利于风险隔离和金融监管。不过,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则指出,《办法》从资本、关联交易、股权架构等方面提出比较高的要求。其中,对关联交易有八大禁止性行为,而蚂蚁集团下面控股很多公司,之间的关系界定、规范,对蚂蚁集团将是不小的挑战。

此外,针对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司法保护执行新规,蚂蚁集团回复审核问询称,尽管公司的业务模式坚持普惠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模式,但该等规定在适用范围等具体执行方面的安排仍处于进一步明确的过程中。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用户的蚂蚁借呗利率是日万分之四,也就是年利率14.6%,低于以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司法保护上限15.4%。而花呗的逾期利率达到日万分之五,即年利率18.25%,超过了司法保护上限。

由曦表示,从招股说明书可以看出,蚂蚁集团的贷款业务的主要模式是联合贷,本质上是银行放款,蚂蚁收取的是流量、风控等的服务费。对此,借贷新规如何适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论。

蚂蚁集团在审核问询时也表示,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也会受到金融监管法规的影响,对资本要求、风险权重、数据安全等有更高的要求,可能会限制对单一平台的依赖程度、收紧业务操作标准。如果新的监管要求限制整体债务余额,可能会限制合作金融机构在消费信贷和小微经营者信贷方面与公司合作的能力。

另外,集团一些创新业务的风险问题也引发监管关注。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近日撰文称,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对此,相互宝回应称,期待监管更多的指导,相信这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业内人士指出,在金融科技领域,创新往往早于监管,但必须在发展过程中纳入监管。监管能够引导创新,能够消除负面效应,促进相关业务健康发展。(记者 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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