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实有市场主体428.29万户

来源: 云南日报

今年以来,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势头不减,特别是3月以来逐步克服疫情冲击带来的困难,取得阶段成效,呈现活跃复苏、稳中有进态势。截至4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28.29万户,同比增长13.31%,较2021年底净增17.32万户,净增同比增长29.99%,创历史新高。

我省牢牢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关键,坚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出打响“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云南”品牌,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构建完善便捷的市场准入体系。同时,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尊商浓厚氛围,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营造安心发展的环境,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上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

全省进一步优化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打造智慧高效的便民利企服务体系;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登记模式,全程无人工干预、全智能化审批。通过有力举措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市场准入不断放宽,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同时,制定出台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2”分领域培育配套计划,重点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四大工程。推行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确保政策及时落地。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有效形成合力,在保总量的同时,全力推进个转企,支持推动一大批质量优、发展快、前景好、潜力足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结构、由弱转强。

新增市场主体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4月,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9.73万人,时序进度高于全国均水。(记者 朱丹)

标签: 云南省市场主体 实有市场主体 证照分离改革 经营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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