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累计推出创新举措472项 其中全国首创111项

来源: 厦门日报

日前,福建省自贸办通报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35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其中全国首创25项;厦门自贸片区共有16项创新举措入选,其中全国首创11项。

本次入选全国首创举措的厦门经验主要包括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住所申报制+告知承诺制”、允许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设立个体诊所、国际贸易口岸物流公共服务台、航空物流电子货运信息一点登录查询、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台、进境维修货物坏损件直通送修、跨境电商汇总报关清单银行结算、个人社保业务“掌上办”、创新助力碳中和行动、重点产业企业认定“免申即享”、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基层服务站等11项。

其中,厦门自贸片区在住所经营场所实行“标准化登记+住所申报制+告知承诺制”,即以“标准地址二维码”库为基础,对库内、外地址分别实施住所申报制和告知承诺制,使用库内规范地址登记的,免于提交产权证、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文书,以此遏制虚假登记,提高风险管理水

航空物流电子货运信息一点登录查询,即依托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航空公司、货站、货代、货主、检测公司间的航空物流数据交换和作业互认,出口业务可“一单多报”和“安检验讫放行电子化”,实现航空物流信息全链条可视化。

厦门自贸片区率先对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个体诊所实现突破。允许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设立个体诊所。允许具备台湾地区或大陆承认的合法行医资质,且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在厦门设立个体诊所。

针对航空维修业务,厦门自贸片区启动进境维修货物坏损件直通送修。从进境维修货物拆卸下的坏损零部件需送往境内其他企业进行配套维修的,免于“出境游”,直接送修。以此节省企业物流费用,压缩送修周期。

重点产业企业认定“免申即享”,即优化重点产业企业认定流程和部门协同,变依企业申请认定为主动发布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应用于产业奖补、人才政策、评优评先等相关方面,实现政府服务综合集成。

截至目前,厦门自贸片区累计推出创新举措472项,其中全国首创111项;获国务院发文向全国推广的厦门经验30项。当前,厦门自贸片区正加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力争形成更多全国首创和最佳实践案例。(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洪晓东)

标签: 厦门自贸片区 全国首创举措 创新举措 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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