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 推动形成消费联动发展新格局

来源: 经济参考报

10月20日,商务部召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在会上表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他介绍,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方案》,明确了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五个城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政策举措,正在举全市之力,加紧贯彻落实。

此前,国务院批准率先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五个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工作。随后,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建立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并印发了《总体方案》。

王炳南指出,从实施方案和培育进展情况来看,五个城市定位准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措施有力。

具体来看,上海突出高端资源集聚、市场创新活跃等优势,着力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全球消费目的地;北京突出大国首都功能,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地标、做好“首都文化+”文章等为重点,提出全面实施消费新地标打造、消费品牌矩阵培育等“十大专项行动”;广州提出深入实施“尚品”“提质”“强能”“通达”“美誉”五大工程,打造“广聚天下客、广卖天下货、广货卖天下”的国际消费高地;天津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构建“一个中心、多点支撑”的商圈格局,打造面向东北亚、辐射俄罗斯和中东欧的特色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庆提出建设国际购物、美食、会展、旅游、文化“五大名城”,开展渝货精品培育、特色服务品牌塑造等“十大工程”,打造富有巴渝特色、辐射西部地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特色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国务院决定在五座城市率先开展培育建设,目的是要树立标杆,形成示范,通过这些城市的引领作用,带动培育城市以外的地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辐射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区域地方消费中心城市,跨城市、跨区域整合消费资源,推动形成消费联动发展新格局。”王炳南说,在培育城市以外,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的地区可以对标开展培育工作,统筹推进本地区消费高质量发展,还可以就联动培育城市互补共建,发挥区域聚集整合消费的作用。(记者 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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