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SH)收购方案遭上交所问询 海科融通三次“出嫁”又悬

来源: 中国网财经

第三方支付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此前曾两次谋求被上市公司收购不成,日前海科融通又欲借道翠微股份(603123.SH)完成并购上市,随即上交所发出问询函,就海科融通的业务合规性、历次重组情况、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等提出17个问题,要求翠微股份补充披露。

11月22日,翠微股份连发数个公告披露海科融通收购事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翠微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淀科技等107名股东所持有海科融通100%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

11月25日,翠微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而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其中提出17个问题涉及标的公司(即海科融通)业务合规性、历次重组情况、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12月和2016年9月,永大集团(002622)、新力金融(600318)先后宣布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海科融通100%股权,但均宣布终止重组。

上交所问询函中要求翠微股份补充披露的具体情况包括:海科融通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海科融通客户备付金是否已全部交存;是否涉及资金池;是否为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等金融或类金融业务;是否存在将结算工作外包给无支付牌照的机构进行二次清分的情形;前两次重组与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的主要差异;标的公司前两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相关程序履行情况、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结合前两次重组的终止具体原因,补充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终止的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问询函显示:海科融通2014年、2015年、2016年1-7月的净利润分别为-5971.4万元、-1868.78万元、1.133亿元;2017年、2018年、2019年1-10月,海科融通分别实现净利润9356.31万元、1.4468亿元和1.5702亿元,净利率分别为4.5%、4.8%和6.0%。

上交所问询函要求披露海科融通2014、2015年亏损的主要原因;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净利润相较2016年1-7月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1-10月净利率提升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列示2014年至今标的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并结合相关年度公司资产处置及业务调整情况,说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是否稳定,未来公司经营规划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海科融通此前多次被监管机构处罚,2014至2016年,因违规移机、交易信息不真实、交易监测不到位等问题,海科融通每年均有被罚记录,违规分支机构遍布济南、北京、长沙等地。2017年更被多次处罚,2017年8月份、11月份、12月份各被处罚一次。

天眼查显示,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法定代表人孟立新,注册资本2.558亿元人民币,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5%。2011年12月,海科融通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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