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债新规出炉 明确发债主体范围

来源: 深圳商报

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证监会日指导沪深交易所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业务指引,畅通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交易所债市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机制。

据了解,前期沪深交易所已开展了科技创新债的试点工作,中国诚通、国新控股、小米通讯、TCL科技、中关村发展、深创投等企业共发行31只产品、融资253亿元,资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交易所此次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特定品种,对相关制度安排予以明确,对后续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申请及挂牌转让等业务行为作出规范。

具体来看,指引主要对以下四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一是明确发债主体范围。二是明确支持方式和募集资金使用要求。三是明确信息披露及核查规范。四是明确配套支持措施。(记者 钟国斌)

标签: 科创债新规出炉 发债主体范围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业务指引 信息披露及核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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