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总额逐年增长 投资者获得感大增

来源: 证券日报

6月10日,在贵州茅台股东大会上,新任董事长高卫东关于公司分红的表态引发了广泛关注。他表示:“今天提交会议的分红方案为历年最高,尽了我们最大的诚意,在特殊时期依然选择高比例分红,就是用实际行动回报股东。”

从分红方案来看,2019年贵州茅台拟向股东分红213.87亿元,刷新公司历史分红最高纪录。其实,2001年上市以来贵州茅台每年都向投资者分红,至2019年已累计分红751.72亿元(不含2019年未实施数据),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达44.79%。

除贵州茅台外,A股还有大量的上市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8年这三年中,有多达1366家公司的分红总额,超过其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总额的30%,占比超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这还没算上262家三年累计不盈利也积极分红的公司。

笔者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说明上市公司业绩、监管层引导和价值投资理念等三个层面已相当给力。

首先,体现了A股上市公司业绩稳健,同时回馈投资者意识越来越强。高分红特别是持续性的高分红,必须以稳定的高盈利为基础。以贵州茅台为例,2001年以来,公司每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现增长,其上市以来近19年的复合增长率高达30.84%。

成长性好是高比例分红公司的共同特征。在上述1366家高比例分红的公司中,有754家公司近三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超2019年GDP增速(6.1%),其中,656家超10%,448家超20%。

数据显示,A股整体分红总额从2016年的13171.3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6983.10亿元,增长28.94%,2016年-2018年的分红总额增长幅度分别为12.47%、22.69%和5.10%。数据的增长显示分红正逐步成为上市公司共识。

其次,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分红引导政策显效。早在2000年证监会就曾公开表态,将考虑把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必备条件,并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增加一条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增加“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规定。新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明确上市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随着监管层引导政策的不断推进,上市公司分红总额逐年增长,投资者获得感大增。

第三,投资者日渐成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在上述高分红且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10%的公司中,有132家公司股票在年内股价创出历史新高,进一步说明A股主流资金,即投资者围绕价值投资股票的策略成为主流。

当然,我们说实施高分红并不是价值投资的唯一指标,特别是高速发展的新兴高科技领域,还需要用成长性的指标综合看待。但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追寻在未来必将成为投资者的重要思路,价值投资的成功案例自当被投资者广为传颂。(赵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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