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配比不够,机械“假车位”来凑数 广州招商雍华府房屋质量引业主质疑

来源: 华夏时报

地下车库的机械车位,如果上层停放的车子要下来,需要下层车主将车开走才行。 黄琼 摄

地下车库的机械车位,如果上层停放的车子要下来,需要下层车主将车开走才行。 黄琼 摄

一向相信自己开车技术的刘先生起初听说自家新房小区的车库设置了很多机械车位时,并不在意。刘先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在广州的一些商场内就使用过机械车位,只是比较考验司机倒车入库的技术,只要能正常使用机械车位是没问题的。只是当见到自家机械车位时,刘先生懵圈了,“这不是技术问题,是这些车位压根使用不了。”刘先生说道。

刘先生2017年6月份买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招商雍华府二期的一套141平米四居室,2019年中旬被通知前往收房,刘先生才注意到,原来自家的机械车位与在其他商场看到的不一样,现在的这些机械车位根本无法使用。

《华夏时报》记者在广州招商雍华府一期和二期的地下车库看到,正常的车位上方搭建了一个机械车位,使得一个正常车位分割成上下两个车位。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假设上方车子要离开时,需下方的车主将车开走才能使得上方车子降落,该机械车位的可实施性存疑。

与此同时,《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广州招商雍华府二期车位于2019年中旬开始销售和出租,搭建了机械车位的车位,每组长租20年,总租金22万左右,比单个产权车位的售价便宜了6万到8万左右。二期业主肖女士告诉记者,长租了机械车位的业主,为了使车位能够正常使用,都被强制签署了一份《雍华府机械车位委托改造申请书》。其中内容强调,“本人委托贵司或贵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机械车位设备进行拆除,恢复成普通车位使用标准的改造;本人认可并接受因该车位实施改造而导致该车位发生空间结构等变化,贵司无须对此承担责任,本人不会就此向贵司提出赔偿损失等要求。”

从已出租的情况来看,开发商一边搭建机械车位,出租后又以业主的名义拆除机械车位,这一波“假车位”的操作,引发业主的不满。

地下车库内,记者发现一辆大型轿车,单个车位不够停。 黄琼摄

地下车库内,记者发现一辆大型轿车,单个车位不够停。 黄琼摄

除此之外,《华夏时报》记者在广州招商雍华府业主陈女士的家里看到,其阳台栏杆不够牢固,在现场业主单手便可以使栏杆前后小幅摇动,而该栏杆底部稳固的螺帽也是锈迹斑斑。

招商系“凑数”机械车位不是第一次出现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规划,广州招商雍华府一期应该配置地上机动车位77泊,地下机动车位855泊,车位配比达到1:1.5。而业主在购房之前,开发商也承诺业主,小区车位足够,车位配比可达到1:1.5。

从《关于一期车位租售方案的情况说明》的公告中得知,一期规划车位为226个,机械车位680个(340组,一组上下两个车位),合计906个,车位数量得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和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的认定。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机械车位无法正常使用,而二期出租的机械车位已签订了拆除协议,与二期同样的机械车位,一期业主也看到了要是这样下去,这些机械车位同样的也要被拆除。但若减去机械车位,一期车位数量566个,车位配比约1:1。

据了解,广州招商雍华府一期以大户型为主,其最小面积的户型是111平方米的四房,仅60余套,最大面积的户型达到168平方米,126平方米以上户型占整个小区户数的87.5%,购买一期房屋的大多是改善型的家庭。以刘先生为例,其房屋是140多平的四居室。刘先生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个家庭两台车的需求还是很大的,但是车位紧张。

《华夏时报》记者在一期的地下车库看到,机械车位是将一个普通车位一分为二,上方搭建铁板,通过升降控制,使上层车子进出。但由于该车位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要下方车主配合才能完成,所以其可实施性并不高。同时,记者在机械车位上方的吊牌上看到对车库停车规格的限制,限高1.55米,限长5米等。但实际来看,受车库管道及横梁的影响,很多机械车位上方的高度并没有达标。

机械车位上层受横梁及管道的影响,高度明显不够。 黄琼 摄

机械车位上层受横梁及管道的影响,高度明显不够。 黄琼 摄

与此同时,记者看到一位身型一般的业主双手便可轻易摇动机械车位的铁板,业主对该机械车位的质量也深感担忧。

正常的机械车位应该是可以自由进出的,《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天河区广百百货商场的地下车库也是机械车位,目前已经投入使用。该商场车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的机械车位都是由工作人员来操控,当上层车子要下来时,可以通过遥控,使得放置下层车子的铁板向另一侧移动,空出位置后,上层车子则可以顺利降落。

广州广百百货商场车库的机械车位,可以正常使用。 黄琼 摄

广州广百百货商场车库的机械车位,可以正常使用。 黄琼 摄

与此同时,《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招商蛇口在广州的多个项目都采用了机械车位,招商金山谷9期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的机械车位仅部分是可以正常使用,还有一部分因为高度不够、质量问题等根本无法使用。据了解,招商金山谷总计282个车位,有133个正常,149个机械车位。从业主提供的图片来看,招商金山谷的机械车位还存在车位倾倒,车子滑落等安全问题。

招商金山谷机械车位发生倾倒,车子滑落。 业主供图

招商金山谷机械车位发生倾倒,车子滑落。 业主供图

招商金山谷业主曾先生向《华夏时报》表示,对于车子滑落时间,物业这边说是机械车位倾斜导致车子滑落,事件发生在2019年8月31日,事发后在两三天时间内该机械车位就修复好了。

“现在我们这边二层车位已经基本不敢用了,车位配比矛盾很尖锐”曾先生向《华夏时报》记者说道。

同时,招商城市广场的业主吴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也是机械车位,搬进来两年多就没人使用过机械车位。

摇晃的阳台栏杆 房屋质量引业主质疑

2019年下半年,广州招商雍华府一期的业主陆续入伙,小区各方面也在接受着每户业主的验收。业主陈先生向《华夏时报》记者反馈,小区目前所有的阳台栏杆都在重新整改,栏杆的内部生锈、底部稳固的螺帽生锈腐蚀,情况严重的栏杆现在就可以轻易摇动,这要是住了几年,岂不是更危险?

记者在一期一栋李女士的家里看到,她们家阳台的栏杆用单手就可以轻易摇动。同时,业主提供了其他几张栏杆的切割图,从图中可以看到,栏杆内部腐蚀严重。

广州招商雍华府阳台栏杆底部固定螺帽生锈。 黄琼摄

广州招商雍华府阳台栏杆底部固定螺帽生锈。 黄琼摄

广州招商雍华府阳台栏杆切面,栏杆内部腐蚀严重 业主供图

广州招商雍华府阳台栏杆切面,栏杆内部腐蚀严重 业主供图

除栏杆问题之外,陈先生表示,由于房屋外部多是落地窗及扇形窗户,至今为止,小区内部已经多次发生了玻璃脱落的情况。现小区入住率不高,等住满后,高空玻璃脱落将成为巨大的安全隐患。携家带口的陈先生对此深感忧虑。

《华夏时报》记者就上述事件发送采访函至招商蛇口(001979.SZ,以下简称招商蛇口)集团相关负责人,其就上述情况对记者表示,项目与客户双方都正在积极沟通中,政府有关部门也在提供指导,我们希望完成令客户满意的服务和帮助。

而对于目前栏杆的整改进度以及对机械车位的解决方案,招商蛇口方面没有做出答复。

业主:希望有足够、可独立存取的车位

业主陈先生多次向记者提到,他们只希望有足够的停车位,是机械车位也行,但是这样的无法使用的机械车位不是糊弄人吗?刘先生表示,目前一期业主主希望小区内车位数量达到1:1.5,让大家有足够的可独立存取的车位使用。

对于目前小区的情况,陈先生向《华夏时报》记者发送了一份业主期望整改原则。其内容显示:

第一,车位配比达到1:1.5规划要求,拒绝虚假特殊车位、高度不够的注水车位、停放存在安全问题的凑数车位,除掉不可用、不能用、不能独立进出的车位后,一期车位配比须达到 1:1.5 的规划要求,参照周边同期楼盘龙湖天宸原著、金地天河公馆、华润天合尚悦花园等,设计安全便利的停车位;

第二,质量安全,目前的机械车位架,存在质量隐患,威胁到所停放车辆的安全及停车时的人身安全,须予以解决;

第三,质量安全,目前的机械车位架,存在质量隐患,威胁到所停放车辆的安全及停车时的人身安全,须予以解决;

第四,消防安全,目前的机械车位架,部分存在与管线或其它相关设备距离过近的问题,还存在其它问题,须予以解决;

第五,车位整改仅限于地下室,不改变目前一 期小区人车分流设计,按《穗国土规划核实【2018】40 号》,一期花园不设计车位,开发商对一期车位的整改不可占用一期花园设停车位以满足规划车位配比;

第六,符合各项规范和验收标准,对一期车位整改完毕后,开发商须公示各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验收文件、停车设备质检合格证明文件、安装监督检验 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证、设备质量检测、安装验收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先公示后整改,发展商对一期车位的整改方案,须对一期业主进行完整公布,业主无异议后,才可进入整改实施阶段;

第八,先整改后销售,机械车位数在一期车位配置中占绝对比重,故而应在机械车位全盘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对一期车位进行租售,产权车位不得在机械 车位改造完毕前单独进行公示和销售;

第九,整改完毕前不对一期业主停车进行收费,一期机械车位不整改,对一期业主停车权益有重大影响,因此在对一期车位按业住所提的整改原则整改完毕前,不对一期业主车辆停放进 行收费;同时,在对一期业主车辆停放未收费期间,不向一期业主以外车辆开放一期地下车库;

第十,整改后一期车位的租售价格不高于周边,一期机械车位不整改,对一期业主停车权益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整改后再次进入销售备案、销售公示、实际销售等流程时,不能因整改原因导致一期车位的租售价格高于周边龙湖天宸原著、金地天河公馆、华润天合尚悦花园等楼盘的车位租售价。

律师:开发商应改造机械车位以保证能独立使用且保障安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就此事接受了《华夏时报》记者采访,她表示,开发商起初承诺车位配比为1:1.5,但实际上地下车库配备了部分机械车位,而机械车位因设计以及各种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由此导致车位数量不足,与购房时约定不符,构成《合同法》上之瑕疵履行,受害业主可根据《合同法》第111条主张违约责任。

而对于业主提出的整改原则,郑博恩表示,开发商承诺车位配比为1:1.5,那么达到该规划要求,是开发商的义务;保障机械车位的安全可用也是开发商本身的义务,是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基本义务;由于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提供的车位无法使用,致使业主车辆无法停放至自己车位当中,《合同法》第111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车位整改完成前,业主车辆停放为临时安置,同时是为了整改而完成的措施,不进行收费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面对该情况,对于开发商,郑博恩认为,开发商应公示机械车位的安全资质证等相关材料;改造机械车位,以保证能独立使用且保障安全或者拆除机械车位进行整改;保持与业主的良好沟通与探讨。

(以上称呼皆为化名)

华夏时报记者李未来 见习记者 黄琼 广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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