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经适房满五年经审查后可上市交易 按二手房流程办理

来源: 中国房地产网

12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如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折旧费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5年或实际居住满5年需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须报经市住建部门审查,确定是否回购。政府不回购的,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经核准同意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我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办理。

意见还提到,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标签: 经适房 河南洛阳 完全产权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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