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调整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门槛放宽

来源: 江门日报

日,市住建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江门市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重新明确了今年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门槛由“2895元以下”放宽至“2994元以下”,其它保持不变。

据了解,目前可在市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公告显示,所有申请对象均要满足“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方米以下”的条件。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状况需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新就业无房职工、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的经济状况需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此外,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且入户3年以上,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864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5.8万元以下,未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含经济适用住房)的,可申请廉租住房资格。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方式多样,除了可在线下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或就业单位提交申请外,也可以通过“公租房”App、“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记者/梁佳欣通讯员/张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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