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视野】用好跨省补偿机制,生态将成大赢家

来源: 科技日报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其中还提到,“鼓励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份、13个流域(河段)探索开展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实习记者 孙 越

黄河流经九省,污染治理一直都是沿岸省份面临的难题。近日,山东省向河南省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这一被网民戏称为“鲁豫有约”的山东河南生态“对赌”事件引发了热议。


【资料图】

科技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鲁豫生态“对赌”,是生态补偿机制逐渐在我国落地生根的新气象,也为大江大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黄河流域首个省际协作保护机制

黄河是中国第二大河,但每年的径流量仅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即便如此,黄河承担着全国12%的人口、15%的耕地和沿河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

20世纪90年代起,黄河流域水质不断恶化,河南和山东均深受其害。为解决污染问题,中央在各省市区的重要河流交界断面上,设立了“在线水质监控系统”,对每个断面设定考核目标。

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如果上游断面来水超标,简单地让下游河段承担全部治理责任,不仅有失公允,而且还会增加下游河段治理压力,使其治理积极性受到影响。于是,流域补偿的办法逐渐受到各地认可。

2021年4月,鲁豫两省签订了《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此搭建起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首个“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协作保护机制。

根据《协议》,生态补偿资金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个方面。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即断面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反之,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

7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对赌”结果:近两年,由于黄河入鲁水质始终保持在Ⅱ类水质以上,山东作为受益方,共支付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

“这笔生态补偿资金实际上分为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其中2021年度为7623万元,2022年度为5005万元。”山东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鲁豫两省确认,2020年,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刘庄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标准,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为0.955,较2019年度同比下降16.23%;2021年,刘庄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标准,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为1.050,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9.95%。

据介绍,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结果为依据,能充分保证这场“对赌”的公正客观。

“如果上游没有将水质治理好,下游可能要付出更多的治理费用,生态补偿是上下游的双赢。”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省内县际横向补偿机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说,相关补偿金将统筹用于省内沿黄市县水污染防治项目,支持黄河流域相关市县开展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确保出豫入鲁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近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投入明显增加。在建立实施黄河流域省际横向补偿机制的同时,为促进省内流域环境的联动保护和协同治理,调动流域上下游协同治污的积极性,河南、山东两省都拓展运用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在省内县际建立了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21年9月,山东省301个跨县界断面全部签订横向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实现县际流域横

向补偿全覆盖。截至今年5月底,各县(市、区)共兑现2021年第四季度补偿资金3.24亿元。其中,下游补偿上游2.17亿元,上游赔偿下游1.07亿元,补偿金额大幅超出赔偿金额,反映了上游治理成效凸显,流域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数据显示,2021年,山东省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升了13.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位,历史性全面消除了Ⅴ类水体,153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

同样,河南省设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省级引导资金,每年拿出1亿元,支持沿黄地区有序建立省内市县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水体治理方面,河南通过对黄河重点支流实施“一河一策”整治,全省共实施422个综合整治项目,治理黑臭水体排污口136个、划定298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还制定了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了25个重点涉水行业减排措施技术指南,并在流域内率先完成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据统计,2021年河南省辖黄河流域35个国考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30个,占88.2%,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此外,河南省还统筹推进黄河生态廊道建设。目前,黄河河南段干流右岸生态廊道已基本贯通,左岸已贯通489公里,累计完成绿化11.27万亩。水清岸绿,大量鸟类在黄河及其支流沿线汇集,生态廊道也成为人们休闲游玩的好去处。

为江河治理提供范本

在鲁豫“对赌”之前,我国其他水系流域也有类似探索。2012年至2020年,浙江和安徽两省接续开展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三轮试点,初步走出“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

2016年,财政部等四部门便下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探索开展跨多个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为何此次鲁豫“对赌”颇受关注?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靳乐山表示,以前流域生态补偿大多在我国南方省份,在北方相对比较少;此次鲁豫的生态补偿协议针对黄河干流水环境,而以往类似生态补偿协议更多是针对支流拟定的。

“首个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既是一个成功案例,也是一个可供复制的范本,可在其他跨行政管辖范围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工作中复制推广。”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兼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说。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其中还提到,“鼓励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份、13个流域(河段)探索开展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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