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6000万元市政工程先建后招 谁决定的?

来源: 网易

近期,媒体不断接到举报,由河南省商丘市城管局建设的商丘市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蔡河(神火大道—省道S325)治理项目是一个拟投资6000多万元的市政项目,项目施工和监理至今为止还没有招标,更没有开标,却早在半年前的六月初就干的热火朝天了(如下图),属于典型的未招标先开建工程,不仅公然违反了我国《招投标法》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责任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及串通投标罪。

9月29日,媒体赴实地对上述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基本印证了上述反映内容。

对此,媒体采访了该市城管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该局相关负责人以文字的方式进行了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回复内容显示: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安排及市领导在该局《关于批准商丘市2022年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整治方案的请示》(商城管(2022)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上的批示精神,并为汲取郑州7.20灾害经验教训,确保2022年汛期来临之前完成积水点改造任务……该市城管局根据市领导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国有市政总公司实施建设,抢抓汛前工期,目前改造效果良好,为今年商丘市中心城区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保障。

对于上述回复媒体提出六项质疑:

一是上述项目投资6000多万元,谁决定由当前的施工企业进驻施工的?市政府的批示比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条例的法律效力还要大吗?市政府的文件能代替法定程序吗?

二是谁决定提前数月开建的?回复内容中“确保2022年汛期来临之前完成积水点改造任务”,据媒体实地调查,该项目至今也没有完工,尤其是河道清淤等还在进行中,而汛期却早已结束,不知道如此正在施工中的工程是如何“安全度汛”的?

三是回复说明显示:是由市城管局积极组织国有市政总公司实施建设。据了解该公司疑似为商丘市城管局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该司根本就不具备投标资格,更遑论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就直接开建。不知道该局根据什么决定让该司承建的?

四是如果当前的施工企业(市政总公司)在未来的招标程序中未能中标,对已经产生的工程量,该如何结算?对着哪家企业结算?亦或是该市有特殊技能和先进手段确保当前的市政总公司一定能中标?

五是据了解,该项工程开工时,监理标段也没有开标,是否意味着该项工程的监理标段也是由业主私自指定?亦或是至今为止尚未有监理单位进驻。如果至今没有监理单位进驻,谁能监管施工工艺是否合规?谁来监管施工人员和入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谁来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了豆腐渣工程谁来担责?

六是回复称:改造效果良好,为中心城区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保障。媒体不明白,一个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尚在河道之内,且为保障施工安全而临时构筑的多道河坝如何能保障度汛?

对于媒体提出的质疑,至今也没有得到该局的正式回复。

北京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成义对此表示:如果该市上述工程未招先建的情况属实,则该市业主相关部门和人员不仅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而且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和串通投标罪。

编后语:

由于高额的利益诱惑,建设工程领域本来就是商业贿赂频发和官员腐败的温床。一些司空见惯的围标、串标现象已经令人深恶痛绝,已经被业内人士诟病为走过场、权钱交易的游戏。如果商丘市的数千万元的市政工程连围标、串标的过场都懒得走,而变成了由政府批示的方式指定施工企业,岂不是典型的官员意志代替国家法律,政府在法律面前岂不是赤条条的裸奔?若真如此,那该市的营商环境值得思虑,而在商丘市法律法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是否显得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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