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踢爆“四宗罪”!中山证券遭重罚:重要业务被叫停!高管退回年终奖

来源: 中国基金报

中山证券债券业务“蒙眼狂奔”背后一地鸡毛。

6月11日晚间其大股东的一纸公告,将中山证券“四宗罪”曝光。与此同时,中山证券也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多项重要业务被按下暂停键。另外,多位责任人也遭到相应处罚,高管退回年终奖。

这家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深圳的中小券商,这两年麻烦不断,此前因为债券承销问题多次收到监管部门罚单。

中山证券“四宗罪”曝光

6月11日晚间,上市公司锦龙股份的一份公告,将中山证券的“四宗罪”公之于众。

锦龙股份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书》。

具体来看,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1,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

2,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

3,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4,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天眼查显示,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为17亿元,总部位于广东深圳,下设全资私募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参股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平台。

股权结构上,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0.96%,第二大股东为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

被处以三项重罚

两融、股质四大重要业务遭暂停

针对中山证券的“四宗罪”,深圳证监局予以重罚。根据公告,针对中山证券公司整体层面的三项处罚措施具体是:

1. 责令中山证券限期改正。

2.责令暂停中山证券部分业务。在改正相关问题并经深圳证监局检查验收前,中山证券应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暂停业务期间,中山证券应保持董事会、管理层稳定。

3.责令中山证券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 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多名责任人各领罚单

高管退回年终奖

除针对公司的处罚外,多名责任人也各领罚单。

首先,深圳证监局拟对林炳城、胡映璐、袁玲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林炳城作为中山证券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胡映璐作为中山证券总裁以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管、袁玲作为中山证券合规总监,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责任。

其次,深圳证监局拟对孙学斌、黄元华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孙学斌作为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二和问题三,负有责任。黄元华(管委会主任助理)未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通过参与管委会决策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作为直接责任人员。

另外,深圳证监局还责令中山证券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 2019 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锦龙股份表示,将督促中山证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中山证券本次被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可能对本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因为债券承销问题多次领罚

事实上,中山证券此前已多次因债券承销问题收到监管部门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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