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的“路边摊”重燃“烟火气”,也要“不呛人”

来源: 成都商报

深圳不再全面禁止 上海北京等已有条件放开


(相关资料图)

重启的“路边摊”重燃“烟火气”,也要“不呛人”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被关注的一大变化是,“路边摊”不再被全面禁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也有在有限制条件下适度放开“路边摊”的相关政策。随着各大城市纷纷“放下身段”,渐渐消失在城市街角的“路边摊”有望重回人们视线,重燃城市袅袅“烟火气”。

重启路边摊,需要更新城市治理思维。很长时间以来,城市管理往往对路边摊采取过于苛刻的刚性干预手段,而政策一旦松绑,管理又会过于宽松,甚至存在缺位情形。“烟火气”也要“不呛人”,路边摊一旦管理不善,就容易产生扰乱交通、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留下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如何克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实境遇,在“烟火气”与“秩序感”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城市治理的“绣花”水平。

动向:深圳9月拟“有条件”放开“路边摊”

记者注意到,此次深圳通过的修订后的《条例》(9月1日起施行)将原本“禁止商店、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修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而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要求以外,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

不过,该《条例》也并不是对“路边摊”彻底放开,《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商户:更希望“路边摊”成为与人交流的纽带

微阳(化名)是一位兼职摆摊的年轻人,她在深圳有着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但她仍坚持每晚下班后摆摊两小时。“工作日我会售卖饰品,因为成品售卖比较方便,不用担心损耗。周末就会摆摊卖自己制作的甜品,时间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利润更高的东西。”

深圳的生活节奏比较快,比起下班回家宅起来,她更喜欢在外面放松透透气。相比于赚钱,摆摊对微阳来说更是一个纽带,让她与外部世界有了更深入、更广泛的连接。

“我目前运作两个摆摊的摊友群,交流摆摊心得,还能学习别人的思路,偶尔也感觉发现了新世界。”

摆摊初期,工具和产品选择不太理想,会出现摆摊途中工具故障或者产品滞销等问题。后面经过慢慢摸索,微阳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当被问及城管问题的时候,她的回答是:“每个人角度立场不同,如果摆摊给对方工作造成不便,那换个地方就好,不应该互相为难。城管很和善温柔,摆摊过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慌乱狼狈。”而对于深圳今年9月1日即将实行的新摆摊政策,她也有一些另外的担忧:个人摆摊是否会变成商业化集市,从而收取固定的摊位费。如果摊位费过高,也许会得不偿失。

专/家/建/议

放开“路边摊” 更需要城市管理精细化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对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相比于此前相对粗放的城市管理,在设置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路边摊”出摊经营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胡小武说,这类政策是城市管理的一大进步。这一方面能够繁荣市场,另一方面也能够推动就业。“我个人是希望这种‘地摊经济’能够长期发展下去,并且成为城市管理、城市经济增长的一种常态行为。”胡小武表示,任何时候,城市中都有很多个体户和自主创业的青年。“地摊经济”“集市经济”可以为这些人提供低成本的渠道和机会。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实际上这是一种有助于推动城市经济增长和创新创业的形式,希望能够把它变成一种有序的、持续的、常态的城市治理方式。

对于“路边摊”的管理,胡小武对记者说,“路边摊”放开的前提是要有序引导、有序管理,避免“一放就乱”。

“规范摆摊本身就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一部分。所谓精细化管理与精细化治理,就是对原本合理的事情产生的负面问题进行治理。摆摊本身是合理的,并不与城市治理相悖。如果用最大的努力把摆摊不利的一面,比如对卫生、交通等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就体现了精细化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提到,此前中央文明办发文已经提到“不把流动摊贩作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可以说是从政策、观念上摘掉了“路边摊”等于“差劲”的帽子。

“‘路边摊’也是发展经济的方向,它是一种长期的、惠民利民、增加就业的经济形式。各地政府可以根据‘路边摊’发展的成熟情况和各地自身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政策,并将‘路边摊’作为长期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形式。”

竹立家对记者说,我们经常讲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富裕、更方便。“路边摊”这种形式对老百姓日常生活与交流都是有好处的,关键是各个城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路边摊”进行规范与治理。

谈到放开“路边摊”与城市管理是否存在冲突,竹立家表示,这两方面并不存在根本冲突。他说,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有一个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让老百姓生活起来更舒服、更方便。比如说把那些早餐摊赶走了,很多上班族吃早饭就不方便了。

“各个地方应该根据自己发展的层次与发展状况,在时间、空间、餐饮规则、公共卫生等方面规范‘路边摊’。对于摆摊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各地应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规则来加以规避,但不能否认‘路边摊’这种经济形式本身。”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赵倩

实习生 王明丽 曹芷涵 综合新华时论

适度放开“路边摊”的,还有这些城市

上海

2022年9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对设摊不再“一禁了之”的内容最受关注,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从“全面禁止”改为“适度放开”“有序设摊”。

2023年2月20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新型设摊行为,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而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运营主体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北京

今年1月,北京市印发《清理隐形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兰州

甘肃兰州也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云南

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显示,云南将通过开展4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任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包括允许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划定区域内摆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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