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楼”吃罚单 物业不作为或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 北京商报

物业不作为或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这其中,80%的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部位;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有关负责人在此前曾表示,不少城乡居民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防患于未“燃”,小区业主、物业和电动车使用人实际上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规定》通过明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职责和不同主体消防安全义务内容,还有违反相关义务的具体罚则,就从制度层面封死了长期存在的民用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包括随意使用装修装饰材料、明火操作、擅自改造燃气设备设施、花爆竹燃放、占用堆放杂物、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老大难问题。”

据了解,在实际情况中,当小区居民发现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也可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而物业则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业主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孙志峰进一步表示:“物业管理单位如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甚至放任消防隐患发生的,将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不排除与造成他人损害的电动机动车拥有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此外,不少新科技的应用也能有效减少电动车“上楼”的情况。在今年7月,位于河北廊坊的银河逸景小区14个单元22部电梯就全部安装了电动车阻隔系统,实现了电动自行车“零入户”。 据了解,电动车阻隔系统是利用电梯中的光幕系统对电动车横截面进行智能识别,电动车进入电梯后,光幕进行识别并传递给电梯控制系统,指示电梯不关门和不启动,同时系统会发出警报声。(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阮航达 吕银玲/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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