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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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本市在充分衔接改革实践成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借鉴各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管理办法》突出政府投资主要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重大科技进步、国家安全等现阶段市场还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在坚持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着力发挥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同时,也突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撬动社会资金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着力推动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43条。记者注意到,其中将“经济适用”列为政府投资管理原则,并要求政府投资应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了成本管控理念;结合本市实际,《管理办法》衔接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程序,细化了简化报批程序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各阶段审批内容进行了补充规范。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项目开工条件以及批复执行、成本管控、合理明确工期、竣工验收等要求,规定了项目应当按规定开展后评价。同时,明确了项目监督各方责任以及项目信息共享、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要求。

“本市将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政府投资管理质量效益。”相关负责人说,《管理办法》在规范项目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对相关规划或任务中已经明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等,规定了简化报批的要求和程序,切实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形成更多实物投资。同时,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方式,综合应用信用监管、在线监测、各部门协同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有力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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