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市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560单 同比增近六成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创业板新型股权激励制度

获市场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是创业板股权激励机制改革并完整实施的第一年,创业板新型股权激励方案持续涌现,市场热情持续高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成为主流选择。2021年,共有171家创业板公司披露238单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其中174单方案使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占比达73.1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允许公司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将授予股份分次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突破了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同时对于登记时任职期限已达到12个月以上的激励对象,其实际获授权益登记后可不再限售,激励模式更为灵活,大幅减轻员工出资压力。

同时,定价机制优化后给予上市公司更多自主权,股权激励方案更加灵活。新规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进行自主定价,同时要求财务顾问就定价合理性发表意见。数据显示,2021年,创业板共有30单限制性股票方案授予价格突破50%折扣限制,涉及标的股票1.94亿股。

创业板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允许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为激励对象,并将股权激励上限从10%提升至20%。2021年,共计52家创业板公司激励对象包括上述主体,另有18家公司累计激励权益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进一步加大了对人才的激励效果。

力促上市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制度安排。2021年,深交所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加大对异常情形监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合规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一方面,深交所聚焦信息披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问询和监管发挥纠偏作用,针对考核指标设置过低或指标随意变更、三季报后推出以当年为考核期的方案等现象,要求公司就方案合理性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并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全年共发出关注函、问询函等相关函件58份。

另一方面,丰富培训手段,提高服务质效。通过董秘资格及后续培训、独立董事培训等形式,充分利用“深交所创新成长学院”在线学习平台,夯实公司规则意识、提升实施效率、树立对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正确理念,引导公司将股权激励与公司战略挂钩,真正服务于长远发展。

深交所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持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结合案例实践、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制度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市场包容度,切实提高一线监管质效,支持引导上市公司合规高效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充分发挥中长期激励作用,推动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记者 张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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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 市场认可 长效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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