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报:粤不动产登记业务量居全国首位

来源: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叙浩)“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近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宣布的这一消息备受关注。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广东是全国不动产登记业务量最多的省份,全省年均业务量在1000万件以上。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农村不动产登记也按下了“快进键”——广东已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全面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任务;在今年6月底,省内12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将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打通“信息孤岛”


(相关资料图)

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否意味着“房产税”即将到来?多位专家点评认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意义在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摸清不动产“家底”,为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基础数据,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专家普遍认为,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税等工作开展的必要基础,但仅仅是这一条件的实现,并不能得出要征收房地产税的结论。

事实上,缩短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长、优化办理体验,是我国一直在推进的一项工作。

“近年来,广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负责人介绍,广东于2015年底完成省、市、县三级登记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整合,现有132个登记大厅,近3000个登记窗口,5700多名登记工作人员。

在缩短办理时长方面,自2020年起,广东全省已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部分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即来即办。

在优化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方面,全省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群众只需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只跑一次,就可以办理不动产交易、缴税和登记三项业务。借助“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群众和企业在线上就可以预约,并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业务办理进度。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企业群众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极大提高。

过去,不动产登记之所以慢、散,部分原因在于业务职能乃至数据分散在土地、住建(房管)、林业等不同部门。不动产统一登记背后的逻辑,实际上就是要打通“信息孤岛”。

通过深度挖掘不动产登记数据,能够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接下来,广东将继续加强不动产登记数据应用,结合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以及一手房、二手房转移登记等相关登记数量,可以分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一级市场情况以及一手房、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程度等。

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方面透露,在农村不动产登记方面,广东已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全面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任务,正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登记工作。

“在农村不动产登记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最能体现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负责人介绍。2013年,广东以“总登记”即由政府统一组织、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办理登记的方式,顺利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形成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

2022年3月,广东率先向自然资源部汇交了144.2万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成果数据,提早两年完成了自然资源部的汇交任务,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完成该项任务的省份。

“实践证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更新应用,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推动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上述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我省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往往只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持有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两份证书。

自2019年起,广东以“总登记”的方式在全省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房地一体”登记,是指通过对农民住房进行测量和权属调查,对具有合法权属来源的农房颁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

也就是说,农民手头的两份证书合并成为了一本,对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同时登记。这不仅实现了统一登记,更赋予了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有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自今年3月起,广东已统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从省级层面顺利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共享工作,有效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中,我省将是否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作为入市的前置条件。凡是未完成确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入市交易。为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广东省要求12个试点地区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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