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60元!江西省提高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 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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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885元、660元;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20元、160元、16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江西省坚持“雪中送炭”,注重兜牢底线,不断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60元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永茂介绍,江西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建立以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为依据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连续17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885元、660元,较2022年分别增长7.27%、10%;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70元、8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860元,较2022年分别增长6.48%、10.26%。全省180余万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机构托养服务

江西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连续两年提高补贴标准,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较2022年增长25%,惠及全省48.5万困难残疾人和45.7万重度残疾人。

连续4年将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纳入民生实事,牵头联合残联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群体提供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机构托养服务,惠及全省2.58万残疾人。

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20元/人/月

江西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20元、160元、16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较2022年分别增长13.75%、13.3%、13.3%。落实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自202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该项工作以来,连续3年纳入民生实事,2023年补贴标准保持为每人每月1380月。

此外,还开展重点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对已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关爱工程”摸排出来的重点留守儿童开展监护状况和心理健康专业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进行问题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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